分类列表
新闻分类
目前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快速增长,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不断增加

目前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快速增长,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不断增加,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内蒙古大型吊装机械租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各施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作为建筑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制度,呼和浩特吊车租赁未经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严禁使用。各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加强对起重设备“四位一体”单位资质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审查,对安拆方案、应急预案、联合验收严格把关,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环节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1、施工升降机每次吊笼乘载人数必须限制在9人以下(含司机9人),严禁吊笼超载运行。施工升降机必须配备超载保护装置,防坠安全器要定期检测。

2、吊篮作业必须限制在2人以下(含2人),不得超载、偏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齐全合理使用安全保护用品。

3、物料提升机必须是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厂家出厂的符合标准的产品,内蒙古大型吊装机械租赁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装高度不得超过30米,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凡高度超过30米,应采用施工升降机。

4、各施工现场使用起重机械必须合理配备持有特殊作业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确保统一指挥,杜绝无证指挥、无人指挥、违章操作。

5、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管理,遇大风(六级或以上)、大雨、大雾等应停止作业,杜绝恶劣天气下强行作业和野蛮操作。

三、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管理:起重设备“四位一体”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规定,并将有关安装(拆卸)资料报施工总承包和监理单位审查。内蒙古吊装设备租赁报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不得由项目部代替审核。未办理告知手续的不准进行安拆作业,如经检查发现或举报核实,一律暂停其至少6个月业务开展。

四、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查维修管理:使用单位应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及维修保养工作,内蒙古大型吊装机械租赁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转,机械设备检测业务应由使用单位负责委托,“四位一体”企业不得干预。

五、进一步规范施工升降机司机行为管理:1、梯笼超过9人(含司机)或额定重量(试验时除外)不开;2、安全装置失效不开;3、货物体积大,影响笼门开和关时不开;4、货物长度过大,有外伸现象不开;5、货物堆放不稳妥或荷载分布不匀不开;6、检修人员在梯笼顶部或地坑内不开(但在检修人员指令下可电动操作);7、梯笼门和围栏门联锁失效,梯笼门关闭不到位不开;8、梯笼运行速度超定,或快或慢不开;9、乘员把头、手或脚伸出梯笼外不开;10、梯笼运行时有异常声响或感觉不开。

内蒙古大型吊装机械租赁

分享到